无题

小二 发表于 2006-08-27 22:41:46

     用RSS订阅的博客里有几个人写了高莺莺这个案子。为此案襄樊市政府在8/19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。不研究法律说不出来什么道道,心里难受。一个柔弱的女子死亡四年仍真相不明,这样的悲剧但愿不要再发生!!!什么时候能看到咱们破案的水平和《CSI》里一样,这个想法比较白痴的说。高家无钱无权无势,遇此悲剧进行顽强地反抗,到现在的结果还是输。穷人申冤好像从古至今都是“狠难狠难”。或许有人要说现在好多了,打以前封建社会王公贵族强奸民女,受害者连告状的地方都没有,现在还能告上法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以前没互联网想四处诉苦都难。最后能否双赢那就拭目以待。
      想起一位大哥说过的话,毛的时代毛想搞谁就搞谁,邓的时代搞一个要看下情况,江的时代搞一个得搭上一个,胡的时代好像搞一个还得搭上更多,最后都不敢搞了。扯远了,这些事实在复杂纯八卦一下。

  相关链接:
1、专家详细解答“高莺莺死亡事件”疑点(图)
2、关于湖北高莺莺案复查组结论致全国人大建议函(征求意见稿) 

1和2是两个角度的分析,特别是第2个,逻辑推理不好的人可以拿它当下入门教材。
关键词(Tag): 高莺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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